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铁路公安机关如何落实“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是既严肃又现实的重大政治课题。笔者认为,务必要增强为构建和谐铁路保驾护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和谐理念融入铁路公安工作的始终。
首先,要让思想观念紧扣和谐铁路建设主题。铁路公安机关在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其打击违法犯罪、保卫铁路安全的职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密切关联、高度一致。而其作为发挥得好与坏,对于整个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各级铁路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治路的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和谐铁路建设服务的总要求上来。谋事围绕和谐,干事有利和谐,成事促进和谐。换言之,就是要把铁路公安工作置于和谐铁路建设的大背景下来谋划,把促进、维护和谐铁路建设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对待,把心思和精力围绕和谐铁路建设来“聚焦”。在和谐理念的主导下,体现为民服务的热情周到和治安管理的公平公正,创造铁路安全、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其次,要使工作方法符合和谐铁路建设要求。新形势下的铁路公安工作,具有法律性和政策性相结合、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管理性与服务性相结合、打击性与保护性相结合、点线性与阵地性相结合等诸多特点。其最主要的责任就是运用国家所赋予的职能权限,不遗余力地确保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如何顺利实施第六次大提速安全、构建和谐铁路营造良好环境。所以,各级铁路公安机关要正视面临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把服务和谐铁路建设当作展示作为的“品牌工程”来抓。无论是执法办案还是管理服务,都要体现“以人为本”思想,进而把铁路利益维护好,把群众作用引导好。要在法治和人文精神指导下,通过积极预防、宣传和教育,来彰显管理与服务的“人性化”。把辖区可能出现的不和谐因素考虑充分、处理得当,不留死角、不遗后患。尤其要强化站、车、线的治安防范控制,缩小处罚面,扩大教育面。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不等发案才去处置,不待问题成形再去解决。真正树立“我为人民管治安”的思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于一切”,从而赢得广泛支持,打牢和谐铁路建设的群众基础。
再次,要使队伍素质适应和谐铁路建设需要。铁路“跨越式” 发展的良好势头,对铁路公安机关维护安全的整体要求高了,那么这支队伍的全面素质也要得到相应提升。铁路公安机关在和谐铁路建设中的作用如何,关键看这支队伍的全面素质提高得怎么样。如果任凭其全面素质滞后于形势和任务需要,势必难以在和谐铁路建设中发挥应有作为。各级铁路公安机关要大力抓好队伍的政治、理论、法律和业务学习,促进纪律、作风、意识和习惯养成。要如胡锦涛同志强调的那样,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要吃透法律、政策精神,适应和谐铁路建设潮流,以较高的素质去把握工作的方向和尺度。工作中遇到问题怎么办,办到何种程度,达到什么效果,要进行认真研究和谋划,使之趋于和谐铁路建设这个大局的要求。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融入人民群众的情感当中,密切鱼水关系,加强血肉联系,把赢得广大旅客和沿线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当作铁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和胜利之本、力量之源。把广大旅客和沿线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当作衡量铁路公安工作优劣成败的客观标准,当作和谐铁路建设对铁路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