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武威市财政局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助公用经费4064万元及时下拨到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
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将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合并,分两年落实中央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根据学生人数,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各学校,确保农村中小学按时开校。2008年落实基准定额与基本标准差额的一半,即县镇初中390元/每生每年,农村初中375元/每生每年,县镇小学255元/每生每年,农村小学240元/每生每年。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