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威市新一轮企业改革把产权改革作为核心,突出了产权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的彻底性,促进了企业的战略性改组,解决了影响企业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实现了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在改制过程中,坚持把职工安置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正确处理职工安置、离退休人员养老、医疗保险以及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坚持职工安置费一次到位、一次性发放给职工,离退休职工“两金”充分落实,企业债权债务全部接续,有效地保证了各方利益的落实。
在企业改革中,武威市坚持把中央和省上有关企业改革政策与武威实际紧密结合。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统一,找准结合点,用足用活用好政策,立足企业长远发展,全力攻坚,积极化解矛盾,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在重点企业的改制中,面对复杂的形势和改制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积极探索,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整体推进。皇台集团采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办法,通过国有股减持、股权分置改革,既解决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又使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企业发展明显加快。武威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按照全省交通运输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的需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行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先后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几个分公司进行了整体改制,实现了两个置换,为全省交通运输企业改革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走到了全省交通企业改革的前列。全市粮食企业2004年按照“一置换、一保障、一创新”的改革思路,完成了置换全员职工身份、定岗定编、重新返聘员工等项改革,2006年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行股份制改革,吸纳职工和社会闲散资本,改变单一的国有模式,实现产权多元化,粮油加工企业按照工业企业的做法,落实两个置换,一步到位实现民有民营;粮食购销企业通过调整企业布局,实行股权多元化,优化产权结构,创新企业结构;粮食储备企业实行股权改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管理体系。在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力求规范,严格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阳光操作。企业改制方案制订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费用核算等基础性工作,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对成熟的改制方案,及时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改制方案的可行性。在改制方案的具体实施中,对职工安置费、拖欠费用、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通过张榜方式在企业内部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对改制涉及的政策问题,集中印制政策文件汇编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到企业现场给予解答;从改制的起始到结束,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国资、工会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规范的操作,确保了改制的质量,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央和省上有关企业改革的精神,结合武威实际,武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使企业改制有了充分的政策依据和法规保障,增强了全市上下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加快了改革步伐。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上,提出企业出售后,原企业的在职职工(包括伤残人员和抚恤人员)原则上由企业收购者接收和安置,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负责支付伤残、抚恤人员的抚养费、生活费等。企业出售或经营者持大股后,解除职工原国有(集体)职工身份,愿意留企业工作的,要与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再就业;不愿意留企业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领取工龄补偿金自主择业。在处理下岗职工问题上,对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下岗职工,协议期限未满,本人又不愿提前转出再就业服务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可继续执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协议期满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享受不超过两年的失业保险待遇。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已自谋职业,或者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下岗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代其办理退休手续。在解决职工社会保障问题上,对企业拖欠职工的应发工资、医药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和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等,应在净资产中扣除,由购买者在规定的时限内以货币形式及时清偿、支付和上缴,并一次性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其离退休人员预期寿命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社保机构负责离退休金的发放和医药费的支付。依法破产的企业,对因工致残或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按退休职工安置。健全的政策体系,推动了改制,保障了职工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