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生可到县区教育局申请贷款
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8月21日正式启动。凡省外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及在普通高校就读但未申请其他国家助学贷款且户籍在我市的各县区学生,均可到县区教育局申请贷款。
此项贷款的主要条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专科、高职、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甘肃省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家长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据悉,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贷款程序为: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在读生凭学生证及高校出具的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向设在县区教育局的县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合格后,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到学校报到,学校将盖章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县汇报的借款合同和回执,统一报送开发银行甘肃省进行审批;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审批汇总后,将贷款资金划至省资助中心专户,然后经代办银行及借款人个人账户最终划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8月25日前,各县区将优先办理考入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和在外省高校就读学生的贷款申请。8月25日后办理在省内高校就读学生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