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浪县法院审结一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盗窃罪案件,因被告人冼某和李某作案次数多,造成社会公共危害较严重,以数罪并罚,被分别判处6年6个月和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000元。
冼某和李某都是本地村民,二人从2004年冬天开始,在县城和乡村几十公里的范围内进行大肆作案,至2006年5月在作案时被人发现而案发,两人单独和共同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5次,计839米,累计造成130多户通讯信号中断73小时;两人还盗窃尚未使用的通讯电缆线50米,两人所盗电缆合计重约716公斤,价值达4176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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