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天祝县工商局举办的大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中,年近古稀的刘老汉前来申诉。原来,他上初中的孙子成天迷恋于网络游戏,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刘老汉在无法制止孙子上网的情况下,只好找电信公司撤除他家的宽带服务。但由于刘老汉与电信公司签订的宽带服务协议未到限期,电信公司不予撤除。刘老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3·15”这一天向工商部门进行了申诉,请求由工商部门来解决他的难题。
受理刘老汉的申诉后,该局消保股执法人员于3月18日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得知刘老汉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其与电信公司所签订的宽带服务协议尚在履行之中,要想撤除,刘老汉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费用。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消费者的实际损失,更为了刘老汉的孙子有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与成长环境,在坚持“消费与责任”这一消费维权主题的原则下,执法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经调解,电信部门同意办理拆除宽带服务,并免除初装费、设备租用费以及相应的违约金等费用共计约3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