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自治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作用,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食品药品“现代流通(供应)网络”、“群众监督网络”和“监管责任网络”(简称“三网”)建设,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近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食品药品“三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三网”建设领导小组。
“实施意见”本着对农牧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药品质量保障工程,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药品生产(加工、配制)、流通秩序,不断促进符合自治县实际的现代流通业发展,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进入市场,落实各监管部门职责,形成执法合力,通过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
“实施意见”要求从自治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通过两年的努力,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基本建成农村牧区食品药品“三网”。即: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牧区食品现代流通网络;依托“新农合”,深化农村牧区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供应网络;依托各级协会、学会、村级(社区)组织,聘请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一步明确其责任、权利、义务,聘用、培训、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依托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和落实农村牧区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分片包干、分级管理、定期巡检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网络。同时,积极探索解决农村牧区食品药品“三网”建设的政策性、机制性、体制性障碍的有效办法,建立起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三网”建设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进入我县市场净化农村牧区食品药品市场,确保农牧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为了使“三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