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一名妇女爬上武威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楼顶欲跳楼轻生,在当地警方和有关方面的耐心劝解下,跳楼妇女最终放弃轻生念头。
报料:有人要在医院跳楼
4月2日上午10时20分许,本报接到读者报料称,武威市医院行政办公楼楼顶有一妇女声称自己的丈夫因医院方面处置不当而死在急救中心欲跳楼轻生。记者赶到武威市人民医院时,跳楼妇女已经警方成功劝解后放弃了轻生念头,被工作人员带离楼顶。
家属:医院延误抢救时机
当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武威市人民医院见到了死者杨珍元的妻子许金秀。据许金秀介绍:“3月30日晚,我丈夫杨珍元与亲友在武威一餐馆吃饭后回到家中突然胸部疼痛难忍。晚9时40分许,到武威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诊治,主治医生在尚未明确诊断病情的情况下,先后给我丈夫输了两组液体。当晚11时10分许,我看到丈夫脸色发青,表情痛苦。随即找主治大夫,10分钟左右,医院开始对我丈夫实施紧急抢救,但我丈夫却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杨珍元的死亡,许金秀的弟弟许克斌说:“由于医院处置措施不当,在整个诊疗和抢救过程中,没有及时告诉家属关于患者的有关情况,剥夺了家属的知情权。此后,医院对善后事宜也一直推诿,迫不得已,我姐姐才欲跳楼。”
医院:按程序进行解决
武威市人民医院院长盛延文告诉记者,3月30日晚,患者杨珍元到医院就诊后,值班医生将患者转入抢救室内进行心电图检查,测量血压、脉搏,并给予吸氧等措施。当晚11时40分左右,患者杨珍元突然出现剧烈呛咳、继而呼吸困难,医院遂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抢救1小时40分后,患者最终抢救无效而死亡。患者死亡后,医院向患者家属建议:一、按有关规定,将尸体移至太平间,以便妥善保管;二、进行尸体解剖,以进一步明确死亡原因;三、可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四、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盛院长说,对于医院的建议,死者家属置之不理,患者死亡后,家属起先向医院提出30万元的索赔,4月1日,家属又将索赔额提至56.3万元。
4月2日下午,记者了解到,武威市人民医院与杨珍元的家属已初步达成和解,医院方面答应给予死者家属3万元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