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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县现有在乡老复员军人292名,农村义务兵家属440名,老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年标准达到1980元,定补面达到100%;农村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达到2968元,优待面达到100%。去年一年,该县为在乡老复员军人、农村义务兵家属、残疾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抚恤金244.8万元,为3名三级伤残军人解决医疗费27300元,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临时困难补助51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