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勤县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鼓励他们通过双向选择到中小企业就业,以此减轻社会就业压力,推进人才资源的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民勤县2006年底以前国家统一招考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只要本人愿意,先在县人才中心进行登记注册后,民勤县人事局和乡企局共同推荐到相关企业工作,并且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人事和相关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内由县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20元,企业支付报酬由企业自定。毕业生在企业工作服务期间可参加各级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招聘考试,参加县上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招试,期满一年以上可享受考试成绩加2分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