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凉州区近1万家庭,2.5万多名城市低保人员开始享受社会合作医疗保险待遇,这将为凉州人民的幸福生活再添和谐音符。
为减轻城市低保人员的看病负担、解决该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险待遇问题,由政府组织引导、政府与个人缴费相结合、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社会合作医疗制度在凉州区正式施行。按照自愿参加、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省、市、区各级政府共同出资近180万元,出台多项惠民政策,让所有城市低保人员参保。截至目前,该区已有9977户,25330名城市低保人员,以每人每年缴纳10元的标准参加了医疗保险。
参保后医疗费按比例分级报销。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2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45%,最高报销2000元;在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4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40%,最高报销4000元;在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6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35%,最高报销6000元;在省级及省外医院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8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30%,最高报销8000元;在计划内正常分娩的,每例定额报销医药费100元,难产的每例定额报销医药费200元;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最高累计报销医药费限额为20000元。此外,参保人员还将享受个人门诊医疗费待遇,社保局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一次性划入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