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持家庭生活外出打工,甘中学被掉下的架子车击中砸伤右眼成了残疾。为了维权,他们连续三年奔波于武威、兰州的相关部门。日前,凉州区法院执行局短期内完成了该案所有款项的执行,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交代。
事件:出工伤右眼失明
8月23日,记者来到凉州区丰乐镇沙城村村民甘中学家中,由于妻子患有先天性侏儒,甘中学无法出去打工,一家人的日子更加艰难。
甘中学的亲属说: 2004年,甘中学受雇于武威某建筑公司下属的十二工程处。9月19日,甘中学在工地干活时,被龙门吊车上掉下的架子车击中头部,并砸伤右眼。负责该工程的雇主只给甘中学上了一些消炎药,三天后,雇主便将其辞退回家。后来,经甘肃军平司法鉴定所鉴定,甘中学为四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施工队为了推卸责任谎称,甘中学是回家后,对自家门道草棚进行翻修时受的伤,并非工伤。经武威市安监局调查认定:甘中学确属工伤,并非回家后受伤。
维权:六上公堂终赢官司
为了维护伤残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讨回公道,甘中学及其代理人连续三年来回奔波于武威、兰州。
2005年至 2006年,武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相继作出赔偿 37580元的裁决,但该公司却不予承认。 2006年3月31日,甘中学及其代理人不得不向凉州区法院进行上诉,法院一审判决:武威某建筑公司和该公司十二工程处负责人共同赔偿甘中学残疾金等各项费用 80110元。今年1月26日,武威中院维持了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至此,甘中学和建筑公司先后六次对簿公堂,终于取得一个公正的判决。
8月15日,凉州区法院执行局完成了这笔款项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