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贪区区“报酬”不惜铤而走险的甘肃广河县某镇农民马某某,被武威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3000元,涉案财物也被判没收,贪婪和愚蠢驱使他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07年2月18日,正是农历大年初一。晚上9点多钟,兰新线武威南站候车室里,正在值勤的武威铁路公安处武威南站派出所民警,警惕地扫视着眼前的一切情况。当西去的N907次旅客列车进站前,一位手提塑料袋的男子神色异常地溜进了候车室,值勤民警径直上前盘问,该男子愈显慌张,答话语无伦次,并随手将塑料袋扔到座位下,显然是其中有鬼!值勤民警心想:一定要弄清个究竟,不能让他蒙混过关。然后迅速控制住可疑塑料袋后,用对讲机喊来另外两名民警,一起将该男子带到了公安值班室进行审查,果然从其塑料袋中查获2包用卫生纸包着的白色粉块状可疑物——毒品!该男子眼见事已败露,窜起身子落慌逃跑,三位值勤民警立即紧追不舍,并很快将其擒获。
侦查期间,该男子交代其是甘肃广河县某镇农民马某某,2月17日被人约到临县境内,要他帮忙将2包毒品带往本省某市,答应事成后给付900元“报酬”,并预付300元作为盘缠。于是在区区“报酬”诱惑下,马某某竟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携带2包毒品乘汽车辗转来到武威南,打算转乘火车前往目的地,却被铁路民警逮了个正着。后经检验、称量,这2包可疑物系毒品海洛因,重量为27.6克。武威铁路运输法院经过审理后,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运输毒品罪对马某某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