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失当 公民可建议停止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则》5月1日起施行
今后,对涉及面广、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决策提出与承办单位应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需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并形成听证报告。这是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则》作出的规定。
《规则》规定,对省政府全体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决策事项,省长可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通过、不予通过、修改、搁置及再次审议的决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省政府有关决策应停止执行或修改的,可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决策机关、决策提出与承办单位违反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的,依法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决策执行者导致政府重大决策不能及时正确实施的,依法问责;受委托的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组织,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在决策过程中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