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省将全面清理整顿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力争在年底前全面杜绝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现象。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根据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我省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清理各地、各部门出台的与《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抵触的文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6类车享受减免政策
根据联合通知,今年的清理工作将按照“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自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排查本单位车辆,凡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要一律停止减免,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文件要一律停止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将适时派出督察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进行明察暗访。
据悉,可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有6类车: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区、市)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经省(区、市)政府批准可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的车辆。
我省7月底前确定减免范围
我省将严格按照上述范围,审核确定本省依法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范围,在报经省级政府同意后,统一印制明细表,于7月底以前印发执行。明细表将分发各收费站,在明显位置向社会公示。凡在明细表范围以外的依然违规享受通行费减免的车辆,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上述减免范围相抵触的有关文件,均属于要清理的范围。
发现违纪问题追究领导责任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监察、纠风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清理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各地要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监察、纠风、交通等部门负责,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