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到甘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职位和条件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共确定100个职位,具体职位见《甘肃省200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需求一览表》。 引进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1年7月1日后出生)。 3、符合申报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行政岗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引进的程序和步骤 引进高层次人才按以下工作程序引进: 1、报名。报名时间从2006年10月16日开始,到2006年10月25日结束。报名者需认真填写《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原单位(学校)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和2张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用特快专递寄至引进单位。 2、资格审查。引进单位根据《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引进职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协商洽谈。引进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或博士后前来实地考察并参加统一召开的洽谈会(其他拟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自行洽谈,不参加统一召开的洽谈会)。洽谈时报名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原件。 4、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与报名人员协商洽谈达成引进意向后,双方签订协议。 5、组织考察。对签订引进协议的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考察,其中由省委组织部任命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 6、研究任职。拟任行政职务,通过组织考察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任职,厅(局)长助理、校长助理由省委组织部研究任职,其他职位由用人单位研究任职,任职前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7、任前培训。对正式任职的所有引进人员,省委组织部集中组织任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 三、引进方式和优惠政策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党管人才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相结合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和报名人员直接见面,双向选择。 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多样的形式,既可调入任职,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我省兼职、讲学、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引进人员的户籍是否迁转,由本人自愿决定。工作一年后如不适应工作岗位,可视具体情况重新安排相应岗位或根据本人意愿调离我省。 正式引进任职的人员,享受引进单位对引进职位提供的相关待遇。符合《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享受其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统一洽谈会的博士或博士后人员,由省委组织部一次性发放交通补助1200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416011-2241,0931-8847969 电子信箱:gsrcb@yahoo.com.cn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 肃 省 人 事 厅 2006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