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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服务工作公告
武威信息港讯    来源:武威市人事局  日期:2010-1-18 20:45:01
    根据《2009年武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2009年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凡户籍在我市或生源属于我市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农、林、水、牧、农机和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涉农专业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到乡镇从事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服务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服务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后出生);
    4、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二、选聘人数及服务期限
    2009年全市公开选聘100名,服务期限为3年。其中:凉州区20名、古浪县20名、民勤县40名、天祝县20名。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3日—16日
    2、报名地点:武威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土城巷)
    3、报考费用:本次招考不向考生本人收取招考费
    4、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二)考试聘用
    1、考试时间:2010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10年1月18日—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涉农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3、选聘岗位无人报名无参加考试人员时,对名额进行调剂。
    4、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聘用。
    5、市选聘办根据考试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后,由选聘办于2010年3月1日前派遣到岗。
    四、选聘人员待遇
    1、选聘人员在服务期间,由财政按本科毕业生每月771元,专科毕业生每月701元的标准发给政府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给养老保险补助,由选聘人员自行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财政承担。
    2、选聘人员在服务期间或者服务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凡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的,每服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服务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选聘期间,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选聘人员在服务期间或服务期满后考录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年限计入工龄。
    4、选聘人员在服务期间,可与当地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利益分配。
    5、选聘人员可根据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依据《武威市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暂行办法》评聘职称。
    6、选聘人员服务期满,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
选聘岗位和要求见武威市政府网和武威市人事编制网。
    联系人:熊永华   李国栋
    联系电话:0935-2218420 
 
武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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